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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征税传闻背后:谁动了公平的奶酪

时间:2013-06-21    

  “淘宝和天猫的交易额已经突破一万亿,而这一庞大群体却长期处于纳税的真空地带状态,严重侵蚀了国家税收基础。”——一一位不愿出具姓名的法律人士。

  近日,常州一业内人士爆料称,他收到淘宝商盟短信提醒,称“有关部门已在采集淘宝上公司名义店铺的数据,对皇冠级个人店铺的采集工作也将随后进行。全部工作将分采集-约谈-查账-补税四步进行,对不合作的网店卖家将直接移交稽查科处理。”

  尽管“年内电商将被征收5%营业税”的传闻被商务部辟谣,但有关淘宝网店将被征税的消息却依旧此起彼伏。今年两会期间,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提出征收电商税提案,犹如重磅炸弹。较原本就需缴纳企业税费的B2C类网站而言,长期以来一直作为纳税真空地带的淘宝网首当其冲。由此而来的唱衰、怒骂、哀嚎和抱怨之声,也开始肆意弥漫在淘宝这座虚拟商厦的每个角落,在“是否征税”的背后,也上演着一场关于法理和公平的博弈。

  不对淘宝网店征税,才是真正的不公平竞争

  淘宝网官方微博曾表示,对个人小店主征税,就是对年轻人的未来征税。而法律界人士则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说辞并站不住脚。

  “在任何国家,依法纳税都是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京东、苏宁、亚马逊需要交税,而淘宝店铺却不交。这才是真真正正的不公平竞争。”

  2012年淘宝网交易额约8000亿人民币,光是淘宝店主所偷漏的消费税,就已多得令人“叹为观止”。

  以香水为例。按照我国相关规定,香水属于芳香类化妆品,需缴纳消费税,税率为30%。按照“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的公式,一瓶销售额为800元的大牌香水,正规B2C电商企业需缴纳240元的消费税,而淘宝平台上的网店,则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的相关税费。

  而这仅仅是冰山一角,淘宝网店漏缴的增值税更是无法计算。据苏宁云商董事长张近东揭露称,所谓淘宝“C2C”店铺中,有90%是以C2C的形式从事B2C的交易。按照我国规定,年销售额超过80万元的网店应该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率为17%,但实际执行的力度却令人堪忧,鲜有淘宝店铺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

  美国:始终将电商适时纳入税收轨道

  今年5月6日,美国参议院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尤为引人注意的是对征税范围进行了扩大,eBay等C2C平台也将缴纳消费税。eBay出于自身利益的需求,对该法案反弹强烈,但美国业内人士表示,对C2C网店进行征税是大势所趋,无法阻挡。

  其实,作为电子商务的发祥地,美国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电子商务交易免税法案,50个州中有45个对网络商品交易征收1%的消费税和使用税。一直以来,美国从未放弃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和规范,并一直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将其逐渐纳入税收的轨道上。

  中国对网店征税:不是太早,而是太晚

  另据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网络零售行业总销售额占整个零售行业比例已超过美国,但在电商税收监管和立法方面,我国却相当滞后,网店征税工作更是屡次拖延多年。

  今年6月,商务部表示正在对电商征税进行草案研究,但表示“一年内法案不会正式出台”。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也曾表示,“早在十年前便开始调研电商征税工作”,但至今仍无下文。电商发展的十余年来,我国仅出台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而两者都仅为部委行政法规,而非全国人大制定的正式法律,且都避开了电商征税事宜。“雷声大,雨点小”成为对国内电商征税长路的最生动概括。

  结语

  网店的税收立法工作若继续拖延,国家的税收根基便进一步遭受侵蚀;电商行业不公平竞争环境也会更加恶化。必须指出的是,在任何法制健全的国度,“公平”都不能被随意绑架,任何平台和卖家都不能以“弱势”为挡箭牌,去侵蚀商业公平竞争的根本、逃避法律所明文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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