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提高独生子女幼儿园学费报销金额
近日,常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市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简称为《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托管费最高标准提高到100元,独生子女、非独生子女幼教费报销金额也有所提升,并新增了对五类幼儿保教费全免的规定。
公办园保教基准收费标准不变
《实施细则》维持了现有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收费标准:省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市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370元,合格幼儿园每生每月330元。保留上浮机制,对于幼儿园符合上浮条件,已经执行保教费上浮的,仍按上浮后收费标准执行。
其中,省优质幼儿园上浮20%即保教费执行480元的有22所,市优质幼儿园上浮20%即保教费执行444元的有4所。单独定价的9所,其中保教费执行600元的有2所,执行550元的有7所。
托管费最高标准提高到100元
《实施细则》首次明确了“托管费”概念,并制定了最高标准,即每生每月100元。所谓“托管费”即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不少于8小时)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收取的费用。
“原来全托不夜宿每生每月60元,现在收费项目为托管费,收费标准为100元。托管费是自愿的前提下才能收的,现在常州条件好一点的幼儿园有30%-40%的家长自愿托管,差一点的幼儿园10%-20%。”常州物价局价格收费处的工作人员说。
对于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由民办幼儿园根据保育教育、住宿及服务成本合理确定,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另规定,原则上备案两年内不得调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视同公办幼儿园管理。
独生子女保教费报销额提至330元
在保教费报销金额上,《实施细则》也提高了标准。职工子女入园按规定缴纳的保教费,凭就读幼儿园保教费票据,独生子女按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非独生子女按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40%向家长所在单位报销。职工子女户口在常州市区,经单位同意寄养在外地入园的费用,凭就读幼儿园保教费票据,独生子女按不高于常州市区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非独生子女按合格园基准收费标准的40%报销。
“此次提高了报销金额,独生子女原来是每月214元,现在达到330元,非独生子女原来是每月90元,现在是148元。”物价局工作人员说。
五类幼儿保教费全免
《实施细则》增加了一项全免政策,即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五类幼儿保教费予以全免,包括残疾儿童、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此外,有三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其保教费按照合格园基准保教费50%的比例予以减免,包括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子女、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解放军(武警)边防指战员(家属无固定工作单位)子女。
《实施细则》还明确规范了收费的“四个不得”: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经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开展短期早教保育教育服务的幼儿园,不得强制幼儿参加短期早教活动并作为入园的前提条件,不得在正常办园时间开展短期早教服务活动而影响在园幼儿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