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本不该消失的生命 谁来承担责任
2013年1月29日12时40分许,俞勤辉在极度疲劳的状况下驾驶浙EEE691号车途经G50沪渝高速往安徽方向158公里+566米处时冲入硬路肩内撞上因故障停在硬路肩内的由戎某驾驶的沪A35T07号车,造成戎某、俞某受伤,蔡某、张某和谢某三人(三人均是沪A35T07乘员)死亡的严重事故。
湖州高速交警我对你绝望了
三条生命的消逝带给的是三个家庭难以言喻的伤痛,惨案的发生令人唏嘘,然而回顾案情,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不容忽视,据当事人回忆,事故前50分钟11点50分左右,戎某驾驶的车辆在高速路上左后轮爆胎,随即戎某采取有效措施把车停于硬路肩内,开启双跳灯,提醒过路车辆,随后戎某连续拨打了12122(高速110救援电话)报警电话8次,其中有4次接通,每次通话时间分别在6s、7s、6s、6s,在这时间内戎某已经向湖州高速交警说明情况,然而当戎某焦急的向警方陈述自己困难并请求救援时,对方在没有给予任何有效回应,并且随即挂断电话。
求救不成,无奈之下,戎某只能自己对车辆故障进行排除并且等待援救,并且这一等就是50分钟之久,然而他们等来的不是警方的援救,而是死亡的临近,12时40分左右,俞某在过度疲劳状态下,撞向停在路边的汽车,惨案随即发生,造成戎某亲友蔡某、张某和谢某三人死亡的惨痛事故。
生命的最后50分钟,湖州高速交警你在哪里?
疲劳驾驶的俞某罪责难逃,然而死者的家属在悲痛之余,不禁要问难道这真的是一起不可避免的悲剧吗,从车子爆胎被迫停止,从多次向湖州高速交警求救无果到自行救助,再到惨案发生,中间长达50分钟的时间,为何湖州高速交警没有任何的行动,如果这期间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惨案就不会发生。
死者的家属不禁要问,在这关乎生命的50分钟里,湖州高速交警你们到底在干什么!!
痛苦的永远都是受害者,亲人的意外死亡,父母没有了孩子,妻子没有了丈夫,孩子没有了父母,处理事故人员的冷漠让我们寒了心,事发至今死者家属赔偿无望,高速交警也没有任何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