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纪念交通事故受害者,生者应做些什么
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不仅需要每个人从珍视自身和他人生命的观念出发,从自己做起,自觉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更需要公共管理者从交通布局、规划以及立法、执法等各方面,引导、监督道路使用者遵守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昨天是第八个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有统计数字显示,全球每天有近3500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在中国,情况更为严峻。2007年至2011年间,我国总计35万多人死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即便是每年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死亡率呈下降趋势,过去5年间,我国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总人数仍然超过其他国家。道路交通伤害已经取代自杀成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
数字是残酷的。这些带血的数字背后,是鲜活生命的戛然而止,是个人的美好未来化为泡影,是成千上万家庭的骤然破碎。对个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来说,这都是“不可接受的代价”。正因为如此,联合国大会将每年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设立为“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旨在缅怀逝者,警示生者。今年,该纪念日的主题是“汲取教训,时不我待”。
从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来看,酒驾、超速和疲劳驾驶是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前段时间,“中国式过马路”一词火了,意思是不管前面红灯绿灯,只要凑够一撮人就敢走。最近又出了个新名词“中国式驾驶”,意即有些司机只要前面没交警监控,超速、酒驾、闯红灯……什么都敢干。从中可见,尽管从社会发展和国民生活的角度看,我国已进入汽车时代,但交通安全意识却远未跟上汽车时代的步伐。提升道路使用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无疑是一件“时不我待”的事情。
有专家认为,预防道路交通伤害的根本措施,是建立起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系统,涵盖道路、机动车和道路使用者3个方面。现实而言,在国人交通安全意识较为落后的情形下,管理者的引导和监督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近些年来,管理者试图通过从严管理来提升国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无论是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入刑,还是针对“马路杀手”而调整取得驾照的相关规定,抑或是对城市的道路资源进一步科学规划,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显然,这些举措本身及其执行效果,距离全方位对接汽车时代仍有一定差距。
即以深圳为例,作为内地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的5个城市之一,深圳的交通安全态势同样不容乐观。就在一个月前,一辆疯狂的泥头车在繁华闹市区的莲花山脚下卷走了3个无辜的生命。对于深圳人来说,已经记不清这是泥头车第几次夺命了。杀人泥头车的背后,凸显出泥头车管理失范——为什么泥头车能够违规在禁行区域行驶而没有得到查处?为什么屡次专项整治驯服不了泥头车野蛮驾驶?
发生在今年5月26日的深圳滨海大道飙车案,是另一起备受关注的交通安全事故。此案因肇事司机酒驾,与一出租车高速相撞,致出租车司机与乘客共3人死亡。事故发生后,除了肇事真相的扑朔迷离引发舆论持续追问,人们对有关部门查处飙车不力也提出了诸多质疑。一直都有居民反映深夜经常听到汽车马达呼啸穿过街头的声音,然而这种漠视法律和生命的飙车行为却长期得到“容忍”。有市民质疑,正是管理者有意无意的放纵,造成了飙车猛于虎的惨烈现实。
可见,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不仅需要每个人从珍视自身和他人生命的观念出发,从自己做起,自觉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更需要公共管理者从交通布局、规划以及立法、执法等各方面,引导、监督道路使用者遵守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事实证明,即便99%的人都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要有1%的人漠视规则,肆意妄为,就可能引发百分之百的悲剧。如何在政策制定、路面规划及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对这1%的情形做出有针对性的反应,不留监管漏洞,不仅考量着管理者的智慧及责任心,更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关键一环。
逝者往矣,生者切切。此刻,不妨仔细聆听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发出的倡议:“值此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之际,我们要动员所有方面——从城市规划者到汽车设计师,从决策者到道路使用者——尽其所能,以改进道路安全。我们缅怀那些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中丧生的人;大家行动起来,去挽救他人的生命。”惟其如此,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对生者最大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