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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城新建筑高度禁超30米 拟花5亿赔开发商

时间:2012-11-09    

  摘要:广州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超30米。为了守住这条底线,政府宁愿花5个亿补偿开发商。18年前,中山四路农讲所附近一栋高层建筑项目获批。昨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在该巿规委会议上拍板,赔钱也要把其高度从50米降到30米。

  广州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不超30米。为了守住这条底线,政府宁愿花5个亿补偿开发商。18年前,中山四路农讲所附近一栋高层建筑项目获批。昨日,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在该巿规委会议上拍板,赔钱也要把其高度从50米降到30米。

  该项目是地铁1号线对外招商引资合作项目。项目地块在中山四路以南临路第一线,北为广图、农讲所;东临省实;西接德政路,为商业、商务办公用地(现为临时停车场,沿街面1栋2层临时商业楼)。

  1994年,该地块获规划批复,容积率高达12.0。2006年,该地区法定控规出台,容积率降到5.6。据悉,业主单位珠江实业据此做了两个建筑方案。方案1高58米,容积率5.6;方案2高49.5米,容积率5.51。昨日,业主单位带着两个方案交市规委会审议。

  但在去年,广州通过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山四路位于历史城区范围,新建建筑最高的高度不能超过30米,而且要与周边的骑楼街风貌相协调。规委会委员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有委员表示,该项目位于农讲所对面的敏感地带,周边文化单位很多,希望这个地方要从严控制,否则名城保护很难控制。

  有专家指出,因为原来也有行政上的批复方案,有法律效力的控规已定了5 .6的容积率。业主单位按照这个来申请也是合理合法的,如果真的要改,政府需要给予一些补偿。

  最终,陈建华拍板,容积率上要大幅度压减,建筑高度要按照30米控制,政府为此要拿出5个亿对业主进行补偿。

  陈建华表示,将在业主其他项目里按照等值补偿的办法,照顾其他方面的利益,再进行补偿。“这给了我们一个深刻的教训,规划部门在审批容积率的时候要特别慎重。”

  采写:南都记者 魏凯 整合:陈实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宁赔5亿也要压低2 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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