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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险预定利率上限放开

时间:2013-08-05    

保监会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新费率政策下周一起实施———

中国保监会2日宣布正式启动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新的费率政策将从8月5日起正式实施。

昨日,保监会对外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新的费率政策将从下周一起正式实施。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保监会正式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

保险费率改革启动

昨日,保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改革的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将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二是明确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标准,强化准备金和偿付能力监管约束,防范经营风险。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保监会在评价此次改革的意义时称,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是继我国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及上市之后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它标志着我国人身保险业第一次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费率形成机制。

保险公司或“以量补价”

在保监会昨日公布的改革内容中,取消普通人身保险2.5%的预定利率上限最为引人关注。预定利率是指保险公司因为占用了投保人的资金而承诺的预定年回报利率,通常回报利率越高,寿险产品的价格越便宜。国内的寿险预定利率上限为2.5%,过低的预定利率提高了保险产品价格,也降低了保险产品的吸引力。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表示,放开预定利率上限后,保险公司可能会提高利率,而这意味着同样的保费将来会获得更高的保障,或者同样的保障水平,消费者交的保费减少,这无疑对于消费者是个利好消息。可以预见,保障责任类似的普通人身保险产品价格会降低,不过老保单的价格并不会因此出现调整。

他预测,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保费降低后,其利润将可能因此减少。不过降低的保费反过来会刺激更多消费者购买普通型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因此可以实现“以量补价”。

不会出现“退保潮”

保险业内普遍认为,由于普通型人身保险占人身险业务的比重不到10%,此次出台的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对保险市场的冲击有限,对保险公司的利润也不会产生显著影响。而业务占比更高的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理财型保险,此次并不在取消2.5%的预定利率上限之列。实际上,这类产品已通过投资收益等形式变相突破了2.5%的预定利率上限。

南开大学保险学系主任朱铭来教授认为,由于监管部门此次改革采取了分步走的审慎策略,而保险公司对改革已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因此改革不会对保险市场产生较大冲击。

此前,有市场人士担忧,改革或将带来新保单的价格下调,而老保单的价格不变,因此会引发大规模的“退保潮”。不过,多位受访的专家均表示,“退保潮”不会发生,因为消费者退保的成本很可能远高于换新保险产品的收益。而且,寿险产品定价机制复杂,预定利率提高其实并非一定会使保险产品降价。文/本报记者孙昌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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